来自三组,明千晓。
很不害臊的承认,当初来潇湘就是奔着钱来的,看了首页一则公告《潇湘VIP,正在改变越来越多的作者》才知道,原来写文也可以挣钱。
那时候刚辞了摄影师的工作,无所事事下,提笔写文。
转眼间,在潇湘已经混迹了近一年,从刚开始的兴趣,到现在的责任。
写第一本书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是大纲,不知道如何设悬念,铺垫,傻傻的就开写。
直到现在,写文仍然不列大纲。
我是个比较随性的人,基本上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,有时候写到后头忘记前头。
明明某个角色已经毁容,可是再出现时仍是一副好皮囊,以至于读者总会问,晓,他明明毁容了,为什么又跟没事儿一样?
很不好意思的解释一下,那是因为我已经忘记他的容颜被毁了。
这就是不列大纲的坏处,囧...
从小到大,我都是一个超级懒惰的人,小时候上学前,总要闹钟嚷嚷了NNN+1遍才会起来,等待我赖床的下场只有一个,迟到。
可是写文却让我勤奋了起来,有一句话咋说的,起得比鸡早,睡得比狗晚,真是道出了网络写手的心声啊。
整天在家窝着,朋友们还封了一个外号,宅女囧囧。
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看的第一本青春小说是可爱淘的《那小子真帅》里头的智银圣,真是把我迷的一塌糊涂。
那时正是中考,上晚自习时躲在一摞书堆后偷看,回家了夹在物理,化学书里看,看到夜里两三点,把老爹老娘给鸡冻的,还以为我突然变得发奋图强了呢。
看了近两年书以后,开始慢慢写文,当初的第一篇文是在朋友的逼迫下写的。
那时候她要出国读书,硬逼着我写一篇文送给她。
回想起她那时候的淫威,到现在还怕怕啊,囧!
不过,也真的要感谢她,因为是她让我来潇湘写文的,没有她,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明千晓。
几本书中,让我最有信心的是第一篇文,可是最后却是铩羽而归。
让我从潜力群进入V群再进高V的是最没用心的《鬼医王妃》
写这文的时候陪我家男银去了外地,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,也不去关注点击,收藏,投票什么的,可是却是它让我上了订阅榜,还让我认识了群里的那些疯丫头。
它带给我的成绩超乎我的想象。
很多人说过,写文的时候会写着写着就哭出来,这种感觉,我还没有体会过。
可是在《鬼医王妃》完结的时候,心,真的是揪在了一起,那时候才知道,书里的每一个人物早已经融入了自己的血液中,直到这篇文完结了大半年,想起里面的人物时,仍旧会很难受。
曾经有人问我《鬼医王妃》里的真正男主究竟是谁?
其实,我想说,里面的每一个男配我都当成男主来爱。
当然,也有偏心的角色,就是里面为女主牺牲最多的炎无墨,他让我最心痛,在我心里他是真正的主角。
鬼医中,最爱的就是他,能让我写到心痛的也是他,可是,却给了他一个很悲的结局。
在很多读者要求女主将他收了的时候,有一个读者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,男主是用来发展剧情的,男配是用来让人喜欢的,当时真想抱着说这话的人狠狠亲一下。
有读者说,我是个古代控,写的书本本都是穿越时空的,回头看看,还真是。
现在网络写手越来越多,很多人都会抱怨,我的文明明很好可是为什么就不能红起来,谁的文那么烂,却能火的一塌糊涂。
自始至终,我都深信一句话,是金子总会发光,即使会被淹没在无数的沙砾中,也一样有人会发现你的璀璨。
只要你坚持,一定会得到收获。
只要你是一匹千里马,就一定会有一个属于你的伯乐。
最后,还想跟一起和某晓从潜力群出来的好友沁沐星辰说一声,地瓜,你叫沁沐星辰,不叫沐浴星辰,我发誓,下次再也不说错了^__^
顺便替她的《总裁的艳浮》做个广告。
废话完,闪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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